地拉那

小镇记忆

发布时间:2017/9/4 13:56:51   点击数:

我在小镇长大。那里住着外祖父与外祖母以及其他我不知如何称呼的上了年纪的人。

小镇是长年被人遗忘的,那里的街道长且逼仄,除却唯一的一条主干道是由柏油铺成之外,其余的都是水泥路,夏日里走上去烫得脚板生疼。两边开满了五金店或是小吃店,有摆地摊的老头老太,随身带了折叠凳,铺一张油纸布,上头摆了新摘的蔬果,或是仿制的古玩。街道上常年弥漫着劣质油与食物的腐败气味,多年后,我再也闻不见这样的味道。

在很久以前,久到我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小镇的街道上有一家修钢笔的店,店铺很小,极不起眼。店主是上了年纪的老头,脖子上挂一副老花镜,长得极瘦小,以至于多年后听闻他去世的讯息时,一度怀疑是不是那年刮台风把他吹走了。

幼时我不愿呆在家,常偷跑上街,在老头店里一呆便是一下午。起初外祖父发觉我的消失会到处寻找,找到了自然是被一把耳朵揪回家,一顿数落。但到了第二天我依旧会偷偷溜去老头那儿。次数多了便不被寻找了,因为已经知道我的去处,且到了饭点自会回来的。

老头似乎无妻无子,打了一辈子光棍。但他喜欢孩子,我总能从他那儿得到各种各样的水果糖与小饼干。老头的生意冷清得很,原因很简单,这都九十年代了,谁还用钢笔写字?那是属于七、八十年代的老家伙了。但老头依然执著地守着这家小镇上唯一的修钢笔店,偶尔有了生意表情也依旧淡淡地,并不见着极高兴。和客人约了取笔的时间,便转身去洗手间用肥皂把手仔仔细细地打一遍洗干净,才坐到那张他工作的小方桌旁,戴了老花镜开始修理。这时候绕是顽劣如我也是大气不敢出一声的,内心觉得这是一件神圣的事情。整个房间便只剩下老式挂钟走动时“哒哒”的声音。我常是搬了小板凳屏息坐在一旁看着,老头修得认真且虔诚,修好了人家指明的坏处还要内外反复察看,若是发现了不那么明显的的缺漏,必然会仔细修好。等到客人来拿时也并不会邀功自己的查漏补缺,只是收原本的那份钱而已。

大多时间里,老头都很闲。同别的老人不一样,他不抽烟不喝酒,只爱喝茶。因了并没有什么积蓄,那些茶大都是隔年的陈茶,卖不出去的。我有时也会偷偷拿一小包外祖父的红茶给他,那时他便高兴地很,也担心我回去挨骂,让我还回去。我不肯,坚持让他留下来喝。

老头的字很好看,一手行楷写得极有风骨。他最常写的是《兰亭集序》与《黄州寒食帖》,我不懂那些字句的意思,只觉得那字好看,问老头要了来收着。只是后来辗转几次,不知是塞到了哪个角落,或是被收拾扔掉了,长大后的我再没见着那些染了墨香的字,大概随老头一起去了吧。

老头走了以后,我便不太上街了,整日同外祖父在家里,听他吱嘎吱嘎地拉那把不知什么年代的二胡,用苍凉如水的声调唱《苏武牧羊》,兴起时摆了棋盘拉我下棋,每每我都输得极惨。太阳好的时候,他会泡一壶茶,坐在阳台的太师椅上看医书。阳光透过老房子的缝隙洒下来,落在青瓷砖的阳台上,暖和地很。他从前是名极出色的外科医生,治好过很多人,却治不好自己常年站在手术台前落下的静脉曲张,腿上盘踞着如蚯蚓般鼓起的青色血管,总要拿布把它绑起来才会好一些。

医者不自医,这话不错。

外祖母退休的时候,我在小镇过暑假。

老年人的生活总是周而复始又富有规律。他们在早晨5点起床,用电饭锅煲养生粥,洗漱完毕挎上装了舞扇、太极剑的包去小镇唯一的公园早锻炼。而我,会在6点被电饭煲出气口溢出的米香唤醒。匆匆打理下,也出了门。

那时候,公园还是小镇唯一有着清新空气的地方。里头有很大的池塘,一池荷花在夏日开得灿烂,光是看着,就顿觉暑气消退。人工亭隐在山坡上的树林里,大约有些年代了,刻着楹联的朱红柱子落了不少漆,露出烟灰色的水泥。总有人携了笛子沿小路攀上去,从亭子里传来的笛声清婉幽远地很。外祖父通常在草坪上眯着眼打太极,晨风吹起他宽松的白色练功服,带来一片祥和气息。

我在公园门口的小广场上瞧见外祖母,一身大红的练功服鲜艳醒目。那时候,周围的其他婆婆会笑着招呼外婆:

“陆医师,你外孙女来了!”

外祖母便咧开一口白牙冲我笑,手里的扇子舞得格外卖力,摇头晃脑,像从前脑白金电视广告上的动画老太太一样,扭着腰,嘴里说着“收礼只收脑白金。”

我踩着小滑板,一路哐当哐当却自以为十分拉风地去公园里找外祖父。直到现在,我依旧清晰地记得那个画面,不管多吵,多淘气,外祖父都是淡淡的样子,并不恼,只是摇摇头,任我自顾自地闹腾。

可是啊,不知从何时起,公园旁新建了化工厂,池塘里的水开始有了硫磺刺鼻的异味,上头渐渐覆盖了一层绿色的藻类,墨绿的荷叶染上凋败的枯黄,既而折了茎,如一片片破烂的绸布。

从此,我再没有看到这塘里的荷花。

我常安慰自己,这些都不算什么,佛曰:人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恶,爱别离,求不得。时代发展,万物更替,人之常情。直到那一天,外祖父与外祖母搬出了住了大半辈子的老房子,搬进儿子为孝敬二老在郊区买的新房子。我拎着行李包站在老房子的楼道口,眼泪突然就落下来了。

这次是真的回不去了。

从前,每每放了假乘车回到小镇,母亲会坐在汽车后头朝司机喊:永新路口停停。日子久了,喊得那个人便成了我。而我一直以为我可以永远这样喊下去的。

那是小镇最古老的地方,是被遗弃的地带。从路口起,到各个幽深的小巷,永远是坑洼的的石子路,老旧的自行车驶过,一路留下“咣咣”的声响,似乎随时都有散架的可能。大门不过由两块水泥墙围成,中间开一个长方形的洞,里头有很大一块空地,左右两边住了人家,左边那户住了赵阿婆,我每次回去经过她家门口总能瞅见她围着一条花布围裙,四处忙碌。一头短发日渐转白。

我最后一次经过时,她在烧饭,我抬头望着那只烟囱一点一点向外散着食物的香气,然后她从门里出来,围着那条围裙,眯着眼对我笑,带了一身烟火气给我一个拥抱,笑着问“囡囡,嫌婆婆脏不?”我红着眼笑着使劲摇头。

那栋楼只有三层,我常能在除夕时站在位于最高层的老房子里看见远处升起的焰火在青黑色的天空中绽开。楼道口的垃圾洞常年堆积着蛋糕盒,择下的菜叶,隔日的剩饭与一地的碎玻璃,在空气黏稠的夏日里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气味。老房子的门铃是老式的,暗红色的摁钮嵌在一个小方盒子里,会发出“嘀嘟嘀嘟”的声音。地板是似乎从未拖干净的墨绿色瓷砖,而窗户是我钟爱的外推式,冬天下雪时的清晨,能在覆了霜的窗玻璃上画笑脸或哆啦A梦。

木质桌面的缝纫机大概年代久远,自我出生起它就已经在阳台上很多年了。大多数时间里,它被一块紫色丝绒布盖着,充当一张桌子,上头堆放着杂物。直到外祖母退休,它才重新被重用。从裁缝店买了各式各样的碎花布,做夏天穿的裙子,灯笼裤,用剩下的边角料缝小熊,小兔子,伴我度过无数个虫声鸣叫的夜晚。铁制的踏板生锈且笨重,踩起来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我最常见着的是外祖母戴了老花镜,整个前半身趴在桌面上仔仔细细地裁鞋垫,棉质的鞋垫柔软且扎实,我穿着她做的鞋垫很多年。

直到染发剂也盖不住她的一头稀疏花白的头发时,终于搬家了。在我第一次从母亲口中听到这个消息时,反应激烈,一直追问为什么,为什么要搬走。起初,母亲还会耐着性子告诉我老房子旧了,各个用具都老化不灵,地上常会有蟑螂和蚂蚁,外祖父母日益衰老,无力应对这些突如其来的变故。况且,他们操持辛劳一辈子,是到了该享福的时候了。可是后来,她总是不耐烦地和我说:

“什么为什么?那地方又脏又破,别人家都搬出去了,可以的话谁高兴住那儿啊?那地方早晚要被拆掉的,你这个小孩怎么那么死心眼儿?”

那时我急得眼泪都快要落下来,小布熊怎么办,玩具恐龙怎么办,陶瓷小猪存钱罐怎么办,还有那台缝纫机怎么办?它们能不能一起去到新房子里,要是不带去,它们都落了灰怎么办?而事实是,它们一个也没有被带走,全部被留下变成老房子里沉默的守护者,落灰,发霉,生锈,彻底没用。那个曾经被称作是“家”的地方如今也已不再是,低矮的楼房在一天又一天的日暮里蒙尘,影子投在院子里被拉得老长。

从此,我再也不用在公车上对司机说:

“永新路口停停。”

再也不用走那条坑洼不平的石子路,再也不用闻中午各家烟囱里冒出的夹杂着的饭菜气味。

我同自己说,这样多好。

新的楼房站立在小镇的边陲,与周围荒芜的景象格格不入。大片荒置的地里疯长着半人高的野草,随处可见的小河滩里头搁浅了旧式的木船,大约是弃置已久,又经过一年又一年的风吹日晒,木头开裂腐朽,船沿上长了一溜青苔,一副破败的样子。夏日的夜晚,草丛中常传出此起彼伏的蛐蛐声偶尔混合着蛙鸣。听附近的人说,这草丛里大概有蛇窝,总有些窸窸窣窣的声响,听得头皮发麻。莫名伫立在这儿的楼房显得突兀而别扭,白墙红顶,充满了城市气息。

外祖母与外祖父再没有去公园晨练,因为太远了。外祖父再没有在早晨的7:30跨上那辆除了铃不响其他哪儿都响的自行车去集市买菜,因为太远了。我不再像从前那样期盼着回小镇了,因为那已经不是我一直挂念的地方了。

那扇大门一旦关上,便把我的童年与现在彻彻底底地隔绝了开来,那些吵闹,欢笑,泪水,也一同被隔了开来,心里空落落地一大片,像是阴雨连绵的季节,漫长又乏味。

其实我知道,老房子那一片直到现在都没有拆。只是里头再没了能牵挂着的人和物,或许有一天,那里会变成一条空巷。

只留过往,不待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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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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